建湖要债公司阐述工地负责人当场将18000元支付给王某某
点击:168时间:2018-11-27 01:47:38来源:建湖讨债公司官网:https://jhx.hflmwl.com/
10月5日,改则县公安局物玛乡派出所接到王某某报案称:工地欠我工资,请求民警帮助解决。
民警立即前往现场,在了解事情经过后,及时联系到了工地相关负责人,并将双方约到派出所进行调解。调解中,民警向工地负责人宣讲法律法规,讲清拖欠农民工工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,同时安抚民工情绪,提醒他们要合法、合理讨薪,不要把合法权利演变成违法行为。经过4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在民警的见证下,工地负责人当场将18000元支付给王某某。
改则警方
来源:物玛乡派出所
编辑:次仁桑珠
审核:李 红 星
终审:曲英塔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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